台北市立龍山國民中學九十三學年度英語科查字典比賽規則
【回英語競賽】
一、為了協助同學們掌握比賽的規則、減少分數的損失,此次比賽特別敦請監考老師向學們宣讀比賽 的規則,請同學們務必仔細地聽。
二、發下試題後必須等待監考老師宣佈「開始作答」了,同學們才可以開始動筆或翻閱字典。
三、比賽中同學們可以答題的時間是「十分鐘」,將由監考老師以馬錶計時。
四、比賽時間「十分鐘」到了以後,監考老師一要求同學們停筆交卷時,大家就不可以再作答了。
五、比賽時你所用的字典名稱一定要寫下來,否則將扣總分三分。
六、填寫「音標」時一定要採用K.K.音標,正確地書寫子音和母音,並標注重音節的符號,否則該題將不給分。
七、「中文意思」的填寫若出現了錯字,則該題將不予計分。
八、「頁數」若空著沒寫或寫錯,則該題將不給分。
九、現在同學們若有什麼疑問請趕快提出,開始比賽以後就不可以再提問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