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立龍山國民中學九十一學年度英語對話比賽實施辦法 【回英語競賽

一、依據教務處九十一學年度工作計劃辦理。

二、目的
提供學生公開表達英語之機會,增加臨場觀摩學習經驗,促使英語教學更生活化。

三、參加對象
一年級組隊參加。

四、報名日期
請英語任課老師遴選學生,報名表經導師簽名後於三月十四日(星期五)中午以前送交教學組。

、比賽程序日期

      序

     期

  間

地 點

   責   人

抽籤決定出場次序

一年級 91.3.17(星期一)

中午

會議室

林裕昌組長

賽前指導示範

91.3. 17
(星期一)

中午

會議室

英語科教師

繳交稿件

91.3. 21

(星期五)

中午以前

教學組

彭寶樹老師

正式比賽 

91.3. 24
(星期一)

第五、六、

七節

會議室

教學組及評審老師

  .比賽題目
  自編英語對話比賽稿。稿件請用A4的紙,並於抽籤時影印繳交六份。 

  七、比賽規則
  兩人或三人對話一分半鐘,時間不足或超過;以十五秒為一單位,累計
  每單位扣總分一分。
 
  八、評分標準
  演講內容40%  語言表達能力40%  儀態10%  時間10%
 
  九、獎勵
 
各年級錄取一至三名並優等各數名,發給獎狀;並擇優代表學校參加校際
  比賽。
 
  十、本辦法經校長核可後實施,修改時亦同。